研究会〔2016〕8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年11月底
二、参评范围
高校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可围绕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讨《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贯彻落实等方面开展研究,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论文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本科院校推荐论文不超过2篇,高职院校推荐论文不超过1篇。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初选,确保此次评选活动水平与质量。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6.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电子版Word 文本,标题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并写上姓名、单位。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
由各高校进行初选,并根据选送论文的名额推荐参赛作品。
2.专家评审
在湖南省教育厅思政处指导下,由研究会秘书处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公布结果
本次论文评选活动共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获奖论文将在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2016年年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说明
1. 论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2. 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 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凡报送的论文均未被公开发表,并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六、报送方式
1.请各高校将参评论文以及《2016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2016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16年11月16日前,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hnufdyyjh@163.com ,邮件主题为:辅研会优秀论文申请+学校,不接受个人单独发送。
2.纸质版论文、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于11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寄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大学学生工作部(校办公楼121室)。邮编:410082,收件人电话:15111321839。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3.研究会联系人:曹璐;联系方式:0731-88823561。
附件1:2016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附件2:2016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
2016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作者姓名 (课题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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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课题组主持人所在学校、院系/部门、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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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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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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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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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诚信承诺 |
本人承诺论文由本人(本课题组)原创,无抄袭,若被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本人(本课题组)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 名: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专家评审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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