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基毅(学院党委书记)
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院属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学院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学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报告学校党委、校纪委,并协助组织做好调查处理。
2.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与院长共同主持做好全院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负责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民主选拔工作;做好学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等工作,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3.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院属支部书记、各科室主任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腐败问题的,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4.协助学校有关方面对全院反腐败斗争中案件的查处工作。
5.全面负责学院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刘振宇(院长、党委组织委员)
协助总支书记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对全院各科室的行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抓好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报告校党委、校纪委,并协助组织做好调查处理。
2.严格教育、管理、监督院属各科室行政一把手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3.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与党总支书记共同主持做好全院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负责人的选拔推荐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学院岗位津贴评定等工作。
5.负责学院的全面工作、科研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学院的保密工作。
卢清华(党总支副书记)
对本院学生工作室、分团委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学院群团组织、学生辅导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1.分管学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院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要抓好学生工作室、分团委廉政建设工作。
3.积极参与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校纪委、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院学生工作室、分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纪委严肃处理
5.主要抓好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6.规范学生入党、评先评优评奖、勤工助学及助学贷款等制度建设与监督执行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7.协助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抓好本人联系单位学工室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刘志明(副院长、党委保卫保密委员)
对学院所有教研室教学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和重要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学院各教研室教学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学院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报告校党委、校纪委或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学院所有教研室教学工作中负责人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4.牵头抓好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5.协助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抓好学院教研室教学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6.全面负责学院的宣传工作。
余颖(党总支青年委员)
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学院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报告校党委、校纪委或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学校、学院严肃查处。
4.全面负责学院青年工作。
5.协助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抓好学院学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