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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党委主要制度
2016-07-04 13:12  

 一、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院党委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督促所属各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纪的教育,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会议制度
    院党委委员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讨论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结合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需要院党委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重要工作和问题。
   三、集体领导制度
    院党委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均须由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集体作出的决议,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院党委书记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带头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不得擅自决定重要问题。院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四、中心组学习制度
    院党委要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中心组学习的计划和安排,建立健全中心组的学习制度。采取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学院中心组集中或参加短期读书班等形式进行学习,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半个月。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邓小平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大文件精神,并选读一些马克思理论著作和有关书籍,弄懂一些重大理论问题,领会学校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
   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院党委必须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院党委改选时,院党委书记应向院党员大会作一次全面的工作报告。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院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院党委委员的意见,确定会议主题,做好充分准备;在民主生活会上,院党委成员要联系自身的思想、学习、工作实际,认真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院党委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院党委委员除参加总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外,必须参加其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七、联系群众制度
    院党委要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及时了解教职员工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做群众的知心朋友,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的交流勾通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八、廉政建设制度
    要结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等工作,对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要求,认真检查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
   九、民主评议制度
   院党委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组织对党员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和模范作用的评议。做好评选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院党委还要结合每年总支部委员会的年终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院党委书记、副书记、院党委范围内的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总结自己一年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述职,接受党员的评议和测评。通过评议,进一步搞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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