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党校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学生党支部书记协助校长展开各项工作。二、分党校长不定期向校党校汇报,请示工作,接受任务,并组织实施。三、每年度的培训计划安排,在开学后的第四周以前下达各党支部。四、聘请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党员教师及党政领导干部,承担党校授课任务,副校长对教学内容严格把关,严格教学管理。五、每项培训班结束时,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相结合,听取学员们对理论培训及教员的授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六、每期学习班结束后有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