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省级资金的通知和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名,差额1名,共推荐4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16-2017学年度各单科成绩合格;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5%;
5.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
6.学习成绩排名在5%-20%、综合测评排名在10%—20%之间,但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如在竞赛类比赛中须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竞赛等级根据南华大学教务处认定办法认定);在非竞赛类项目中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或表彰者(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的也可申报。
二、评定原则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同等条件下,如有学业成绩90分及以上的同学,且这部分同学的数量与奖学金名额相同,则确定这部分同学评选国家奖学金;若学业成绩90分及以上同学的数量多于评选名额或无学业成绩90分及以上同学,评选办法按以下第2条处理。
2.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按所在年级总成绩(总成绩指本办法第四条评定办法中的总成绩)排名参评;
3.总成绩和排名相同时,综合考虑四六级及竞赛获奖情况,由学院讨论决定。
4.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体能测试必须合格;除英语专业学生外,已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可在《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四)中填报情况说明。
三、名额分配
1.学院2014、2015、2016年级各评选1名;
2.差额1名人选由学院择优评定。
四、评定方法
1. 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在进行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推选条件人员人选。
2.总成绩折算办法:
(1)本年级各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进行等级化和折算处理。
①等级化成绩=100×(学生专业总成绩/该专业学生专业总成绩最高分);
②折算成绩C1= [(等级化成绩+学生专业平均成绩)/2];
③C2:学生综合素质加分;
(2)总成绩由折算成绩的70%和学生综合素质加分成绩的30%之和构成。
总成绩=C1×70%+C2×30%; (3)归一化成绩、折算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6位。
3.按以上评选办法和评选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推荐名单时,排名分先后顺序,作为校评审小组评定参考依据)。
五、材料申报
1、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及电子文档、《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纸质档及电子文档、英语过级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时间为2016-2017年学度)、本年度两个学期成绩单等,于10月8日下午17:00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726499575@qq.com;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正反双面打印,每人一份一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使用复印件,签名处必须手写。
六、时间安排
学院公示:10月9-13日,学院在学院内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七、工作要求
1、学院师生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相关评选工作;
2、申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和数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收取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6—2017学年)》及填写说明
附件二:《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附件三:《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
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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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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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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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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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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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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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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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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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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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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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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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推荐理由 (100字) |
(按要求字数填写)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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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意 见 (100字) |
(按要求字数填写)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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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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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高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
cee.edu.cn)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7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6-2017学年”,以此类推。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5.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
6.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写时间和高校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公示天数。(如:学生申请时间10月10日、推荐理由填写时间10月11日,院系意见10月15日。
7.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在100字以上。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8.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9.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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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
序号 |
学生姓名 |
公民身份证号码 |
院系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入学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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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体12号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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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一格式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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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签字(公章):
注:此表请用Excel制作
附件三: 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情况一览表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学院 |
专业 |
年级 |
获奖及社会实践情况 |
学习平均 成绩 |
综合测评 成绩 |
本年级本专业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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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详细填写 |
成绩 得分 |
年级 排名 |
成绩得分 |
年级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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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成绩 |
英语成绩和四、六级考试情况 |
体能测试情况 |
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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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签字(公章):
注:此表请用Excel制作
南华大学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情况一览表(填写模板)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专业 |
年级 |
获奖及社会实践情况 |
学习平均成绩 |
综合测评成绩 |
本年级本专业人数 |
备注 |
成绩得分 |
年级排名 |
成绩得分 |
年级排名 |
体育成绩 |
英语成绩和四、六级考试情况 |
体能测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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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比例 |
名次 |
比例 |
1 |
王某某 |
女 |
共青团员 |
法学 |
2015 |
获奖情况: 国家级:2013年12月国家励志奖学金;2012年12月国家励志奖学金; 校级:2013年11月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2012年11月校综合奖学金二等奖。 社会实践: 参加志愿活动,多次被评为“优秀青年志愿者”;担任法律义工团队组长,因表现优异被评为“优秀法律义工”。 |
89.06 |
1 |
0.62% |
89.67 |
4 |
2.47% |
162 |
/ |
四级:560 六级:501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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