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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规范公共基础课及公共学科基础课教材的选用,2011年6月2日“南华大学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教务处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我校公共基础课及公共学科基础课的教材(含自编教材)选用、征订办法,会议由龚学余副校长主持,教务处刘泽华处长、陈南岳副处长及学校各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教材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条件,原则上要求各学院要选订高水平、高质量的国家级规划教材。
二、教材的选用必须由教研室(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三、全校性的公共基础课教材选用,学院要严格执行选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务处负责审核;公共学科基础课教材的选用由各学院负责审核。
四、自编教材选用首先要经“南华大学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定,然后经过一定范围试用,在保证没有不良反应的条件下方可大面积选用;同时要求被选用的自编教材已被同层次及以上的高校连续使用。
五、自编教材的选用各学院要严格执行专业评估中的要求,根据需要适当选用,严格控制比例;选用自编教材一定不能影响教材的征订与发放。
六、辅助教材、实验教材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但必须由教研室(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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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龚学余?刘泽华?陈南岳?陈?刚?雷小勇
欧阳自根 简世德?刘迎云?李?岚?聂长明
刘志明?袁春阳?黄智伟
记录:罗晨晖?彭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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