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须知
本校师生员工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应在其技术内容尚未公开之前,到科技处科学技术开发科申报有关情况。适宜采取专利方式进行保护的,应及时办理申请专利的相关手续;不宜采取专利方式进行保护的,应采取其它合适的方式进行保护。
一、有关专利申请的基本知识
1、专利申请的种类:
(1)发明专利
可保护涉及产品(包括物质)或方法、用途等各方面的发明创造。必须通过严格的实质审查后才能获得授权。
(2)实用新型专利
只保护涉及产品的具有技术功能的形状或构造等方面的发明创造。只需通过形式审查即可获得授权。
(3)外观设计专利
只保护涉及产品的具有美学作用的外部形状或图案等方面的发明创造。只需通过形式审查即可获得授权。
2、专利申请的“三性”条件:
(1)新颖性:与已公开的背景技术不相同(文献公开为世界范围,使用公开为国内范围)。
(2)创造性:与已公开的背景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外观设计不相近似。
(3)实用性:可工业化实施或使用,即具有工业再现性。
3、专利申请文件:
(1)手续类表格:专利申请请求书、费用减缓请求书、代理委托书等;
(2)技术类文件: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的图或照片、简要说明等。
4、专利申请和保护的基本费用:
专利代理费、申请费、发明专利审查费和维持费、授权登记费、年费等。
二、专利申请手续
1、拟申请专利的项目,由发明人向科技处科学技术开发科提供相关资料,并填报《本校职务专利申请登记表》;拟申请国外专利的项目还要填报《申请国外专利登记表》。
2、申请国内专利的项目,经审核批准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3、申请国外专利的项目,经审核批准后,先按照上述程序申请国内专利,再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国外专利的手续(应于国内专利申请日起九个月内提交申请材料);或者,经审核批准后,直接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国内、外专利的手续。
三、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与该项目有关的立项书或合同书等;
2、该项目的技术交底书(详细内容见后);
3、该项目所涉及的背景技术资料,例如:
国内外科技及专利文献中已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包括本人、本课题组或其他本校人员发表的论文),含有技术内容的产品说明书等;国内已公开使用的相关情况。
4、申请国外专利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市场前景预测和申请资金准备情况的相关证明)。
四、技术交底书的主要内容
(一)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
1、名称
简明、清楚地反映请求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主题。应采用通用的技术术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性用语(如商品名、广告词等),一般不超过25个字。
2、所属技术领域
指明本发明创造所属的或直接涉及、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或称:现有技术,已有技术)
引证与本发明创造最接近的背景技术(要指明来源或出处),客观地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应针对本发明创造能够解决的问题而言)。
4、目的
正面、简洁地描述本发明创造所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
5、技术内容(或称:技术解决方案)
描述本发明创造在解决技术问题时所采取的整体技术方案。必须清楚、完整地描述其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使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充分公开(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无需进行创造性劳动即能实现为准)。
例如:对于方法发明,应给出详细的步骤或过程以及工艺条件(如温度、压力、时间等);对于产品发明,①若是装置、仪器等,应给出产品结构,即各组成部分的名称、形状、相互位置及连接关系等,②若是化学组合物、混合物等,应给出产品配方,即各组分的名称、含量、相互关系等,③若是化合物、微生物等,应给出产品性质,即名称、分子式或结构式、序列表、物理或化学特性等。
如果技术方案中含有与背景技术有关的技术特征,应指明哪些技术特征是本发明特有的区别特征、哪些技术特征是背景技术中已有的共用特征。
6、优点和积极效果
与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相比较,客观地描述本发明创造的特有技术特征所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应分析其形成原因,并且最好有具体数据予以支持,不得使用宣传性用语)。
7、附图及其说明
给出有助于理解本发明创造的各种图表(例如:工艺流程图、产品装配图或零件图、电路图、光路图、物理或化学特性图、参数选择表、性能比较表等),并说明各图表的名称或含义。
一般情况下,附图应按照通常的制图要求进行绘制(可以是示意图,但各部件之间的大小比例应协调);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照片(如细胞或金相组织的显微照片)。附图中一般不标注尺寸,尽量不使用文字,各部件的标号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编写(不同的部件不能采用同样的标号,同一个部件在不同的图中必须采用同样的标号)。
8、实施方式举例
详细描述实现本发明创造的具体实施方式(有附图的应对照附图进行解释,但附图不能代替文字说明)。
在实施例中,不仅要对技术解决方案中所涉及的各技术特征进行具体描述,还要对有助于理解本发明创造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描述(例如:产品的制备过程及设备、原料来源、成型状态、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方法的实施设备、适用范围等);
实施例的数量对限定本发明创造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若希望得到较宽的保护范围,应给出多个实施例(例如:部件结构可以为多种形式的,应给出多个替换物的名称、结构及其替换方式;组分含量为区域性的,至少应给出该区域的两个端点及区域内某点的含量与其它组分构成的具体配方)。
(二)对于外观设计
1、名称
简短、准确地表明请求专利保护的该外观设计所使用产品的名称。
应采用通用的产品名称,不得采用表述上位概念、功能效果、规格型号等的名称,也不得采用商业性、宣传性用语(如公司名、广告词等)。
2、图或照片
给出该外观设计所使用产品的正六面视图(平面产品只需给出两面视图),以及特殊产品的使用状态图、展开图、立体图等(例如:组合产品或折叠产品)。可以按照通常的制图要求进行绘制(但不要标注尺寸,不要绘制中心线、尺寸线、阴影线等),也可以采用实际产品的照片。
完全对称或相同的视图,可以省略;细长的视图,可以截断。
3、简要说明
对于设计要点、省略的视图、不同的使用状态、特殊的原材料、请求保护的色彩等,均给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