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书记的职责是
1.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召集院党委和全院党员大会,主持院党委的日常工作。
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院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 提出院党委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监督院党委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检查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4.负责本单位的干部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5.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7.搞好院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总支副书记的职责是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或缺席时,受书记或上级组织委托代理书记工作。教学单位的党委专职副书记,还要自觉接受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指导,负责本单位学生中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其具体职责是:
1. 根据学校党委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院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政策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 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院党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报。
4. 指导学生党支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5. 指导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
6. 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7. 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做好或配合做好招生、学生就业工作。
8. 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院党委和研究生院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报。
9.做好本院研究生的管理工作、组织发展等工作。
三、组织委员的职责是
1. 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和党支部划分、调整的意见,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会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 了解、掌握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院党委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
4. 负责院党委、院全体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书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5. 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搜集、整理党员和支部的模范事迹,向院党委提出表扬、奖励党员和支部的建议。
6. 不设保密保卫委员的基层党委,一般还应兼管基层党委的保密保卫工作。
四、宣传委员的职责是
1. 提出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检查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经验。
2. 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协助院党委书记抓好党课教育,指导群众性的读书、读报和谈心活动,负责分发和管理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
4. 加强与同级工、青、学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联系,指导、协助他们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5. 大力宣传和表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
6. 不设青年委员、统战委员的基层党委,一般还应兼管基层党委的青年、统战工作。
五、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是
1. 了解、掌握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提出党风党纪教育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
2. 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3. 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六、青年委员的职责是
1. 密切联系本单位的青年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
2. 指导同级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支持学院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