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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01-15 16:0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的工作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7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数据采集工作,确保相关数据采集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采集范围

(一)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二)信息范围

本次采集教师如下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2)学习经历*(3)岗位聘任*(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5) 教育教学*(6)年度考核* (7)入选人才项目*等相关信息及相关拓展信息。(其中(6)年度考核由学校统一填报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信息填报

时间:2017117-2017年2月16

教职工个人通过登录湖南省全国教师管理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版块(http://jiaoshi.hnedu.cn )填报信息,具体填报步骤详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

(二)第二阶段:信息审核

 时间:2017217-2017年2月19

部门(学院)审核:个人核对信息无误后,导出并打印教师信息表,由本人签字后交各部门(学院)办公室,各部门(学院)要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教师信息的审核,对信息不准确的尽量核实更正或重新填报,以确保信息真实、完整,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各部门(学院)将信息表统一交人力资源处综合科。

(三)第三阶段:信息上报

时间:2017220日至228

学校对各部门(学院)的教师信息表再次审核,并将审核后的信息进行整理、上报。 

五、相关要求

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认真对待,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要求的采集范围进行采集和填报,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制度,确保教师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各部门(学院)责任人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信息采集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请各学院(部门)在116日下午530之前报送联络人名单。

联系电话:8282330

联系人:陈晓

学校教师信息系统QQ群号码:562454975

 

                               人力资源处

                            2017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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